体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综合评价成绩
评定办法
在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相关规定和《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在符合基本推荐条件基础上,学院分专业按学生平均成绩进行排名,第1至第6学期进入本专业排名前20%以内的学生可以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然后学院组织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察,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指标择优确定推荐名单。
对不同专业的申请者,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综合评价成绩=课程平均成绩×0.8+其他测评成绩×0.2,按总成绩进行排名和推荐。具体办法如下:
一、成绩总构成:
成绩构成 |
成绩比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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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平均成绩 |
80 |
第1至第6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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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测评成绩(每项只取最好成绩,不累计。其他测评成绩总计不超过100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 |
参军入伍服兵役 |
20 |
计分细则见下(二)其他测评成绩 |
参加志愿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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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国际组织实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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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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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获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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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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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过六级 |
二、计分标准与办法:
(一)平均成绩得分
以教务系统已经登录的成绩为准,按第1至第6学期应修门数计算。由学院教务秘书提供,教学副院长签字确认公示。
(二)其他测评成绩
根据以下细则,每项必须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后再计成绩。
1、参军入伍服兵役
只取一项最高成绩,成绩不累计。服完兵役正常转业计成绩10分,服完兵役正常转业且兵役期间有嘉奖计15分、有立功计30分。
2、参加志愿服务
参加志愿服务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在2.5至10分之间给予合适成绩。
3、到国际组织实习
到国际组织实习,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后计成绩10分。
4、科研成果
各项成果只取一项最高成绩,成绩不累计。
1) 省级课题立项计10分,省级课题立项并且结题计成绩20分。
2) CSSCI收录期刊论文;三大检索、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人文艺术引文索引收录论文(主要指被SCI、SSCI、A&HCI收录的论文);转载论文(主要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转载的主体摘编3000字以上的论文)。内容与本科专业相关,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后,给予以上类别独著作者计成绩50。
3)EI、CPCI-S(原ISTP)收录论文或中文核心期刊(北大版)公开发表论文,内容与本科专业相关,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后,独著作者计成绩30.
5、竞赛获奖
任何一项竞赛只取一项最高计分,不累计加分。
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后,国家级学科竞赛(体育教育专业教学基本功比赛或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体育行业技能大赛)获奖,按奖项等级计分。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后,国家级综合性体育比赛、全国性单项体育比赛(全国性单项协会组织)、大学生体育协会组织的全国性比赛依名次按下表计分。非奥运会项目减半计分。
序号 |
获 奖 级 别 |
分值 |
1 |
学科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国家级综合性体育比赛、全国性单项体育比赛第一、二、三名。 |
40 |
2 |
学科竞赛国家级二等奖,国家级综合性体育比赛、全国性单项体育比赛第四至八名。大学生体育协会组织的全国性比赛第一、二、三名。 |
20 |
3 |
学科竞赛国家级三等奖,大学生体育协会组织的全国性比赛第四至六名。 |
10 |
6、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
各奖项只取一项最高成绩,成绩不累计。
省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计成绩20。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计成绩5。
7、过英语六级计10分。
三、未尽事宜,由体育学院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
体育学院
202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