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馆,后勤服务集团: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2]100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要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在学校已较圆满完成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背景下,为稳步、妥善做好我校2012年度职称评聘工作,现对拟申报2012年度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具体要求如下:
一、调查对象及内容
1、调查对象:拟申报2012年度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政工岗位人员和双肩挑人员。
2、调查内容:拟申报对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类型、系列、等级、分支专业、主要成果业绩等等,具体内容见《拟申报2012年度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名册》(附件1,以下简称《名册》)。
二、有关说明
1、申报基本条件。职称评定包括正常评审、破格评审、认定、以考代评、评转等五个主要类型,不同类型申报的基本条件如下:
(1)正常评审申报。申报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按照《湖南农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湘农大〔2005〕69号)(附件2)执行。同时根据《关于印发<湖南农业大学辅导员工作条例>、<湖南农业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的通知》(湘农大〔2009〕19号)文件精神,申报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任现职以来必须连续担任2年(含2年)以上班主任并经考核合格者,方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非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除教学工作量和担任班主任不作要求外,其他条件参照高教系列申报条件及各系列有关条件执行。
(2)破格评审申报。按照《湖南农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湘农大〔2005〕69号)(附件2)执行。
(3)认定申报。新参加工作人员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及行业评审专业技术职务或外省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重新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按照《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意见》(湘人发〔2001〕55号)(附件3)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湘职改〔2005〕1号)(附件4)执行。
(4)以考代评申报。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的职称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学校同意报考后,通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获得相应级别外语、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且达到任职年限,学校可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5)评转申报。与正常评审申报条件一致,评审时占用所申报系列、级别的空余岗位数。
2、填写《名册》时请严格按照示例格式填写,“拟申报职称类型”指以上所述“正常评审、破格评审、认定、以考代评和评转”5个类型。
3、业绩和任职资格年限统计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止。
三、有关要求
今年是我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后职称评聘工作改革的第一年,面临许多新形势、新政策、新问题、新矛盾,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接此通知后请迅速通知相关人员,精心组织本单位申报职称人员按要求填写《名册》,《名册》汇总后需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10月26日下午下班前将《名册》纸质文档和电子档交至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予补报。
联系方式:84618031(办),
hunaursc@sina.com(电子邮箱)。
特此通知
附件:
1.《拟申报2012年度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名册》
2.《湖南农业大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湘农大〔2005〕69号)
3.《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意见》(湘人发〔2001〕55号)
4.《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湘职改〔2005〕1号)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点击下载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