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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编 | 湘潭市直教师招聘90人 | 应往届都要

时间:2026/05/08 09:27:39  来源:   作者:   点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26年湘潭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及校医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1.本次市直学校公开招聘90名教师和校医,为事业编制。其中A类岗位61名,为完全中学、高中教师;B类岗位7名,均为初中教师(需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C类岗位6名,均为初中教师;D类岗位3名,均为幼儿园教师;E类岗位10名,为特殊教育、实践基地、中职教师;F类岗位3名,为校医。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见《2026年湘潭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及校医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情可查询湘潭市教育局官网和湘潭市人社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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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湘潭电机子弟中学高中体育A3岗位、湘潭市第四中学初中语文C岗位面向退役军人招聘。

3.录取聘用为完全中学(湘潭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湘潭市第二中学、湘潭市第三中学、湘潭电机子弟中学、湘潭市九华中学、湘潭市第十一中学)的教师由用人单位统筹安排教学岗位。


二、报考条件及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报考条件

4.考生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

5.除《岗位表》另有说明外,考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认证、教师资格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证书。

6.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信息发布平台及内容

1.招聘工作程序为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缴费、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含专业能力展示)、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拟聘用公示、选岗、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2.招聘信息发布平台及内容

(1)湘潭市人社局官网发布《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2)湘潭市教育局官网发布《招聘公告》、打印《笔试准考证》、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及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3)请及时关注湘潭市人社局官网和湘潭市教育局官网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网上报名

(一)报考时间

2026年5月11日9:00至5月15日17:00。报考者登录湘潭市教育局官网(https://j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报名,按100元/人收取考务费。考生在报名后缴费,缴费截止日期为5月15日17:00。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放弃考试或未入围后续环节的报考人员,考务费不予退还。


(二)报考要求

1.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确认提交报名信息后,不得再修改个人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系统将自动跳转至缴费页面。

2.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结合岗位要求,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必须对所提交的信息负责。


五、笔试

1.准考证打印、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时长120分钟。考点、考室及座位号安排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自行从湘潭市教育局官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开考比例为1∶3。对少数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市人社局审查同意,特殊岗位开考比例可降至为1∶2。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相应取消招聘岗位或核减岗位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报,并退还考务费。

3.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部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主要涵盖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和新课程改革等相关内容。校医岗位笔试内容为护理学。笔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


六、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对象。资格审查对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前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审查教师岗位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以专业成绩高者入围;入围资格审查校医岗位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考生都入围。

5.关于资格审查的几点说明

(1)高校毕业生是指2024、2025、2026年毕业的,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2)2026年9月30日以前合同期满的特岗教师须提交合同书。

(3)暂缺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交合格证明或评审通过的文件,但在2026年8月31日前必须交验原件,否则视为资格不符。

(4)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提交已取得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但在2026年8月31日前必须交验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视为资格不符。

(6)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需逐页提交),但在2026年8月31日前必须交验毕业证书原件,否则视为资格不符。

特别提示: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弄虚作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面试


八、体检

1.体检对象以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以笔试的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入围(下同)。

2.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由个人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九、考察和面试后递补环节

1.由湘潭市教育局组织各招聘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调阅考察人选的人事档案,核查证件证书证明,审查是否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

2.面试后,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自动放弃时,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也可不递补,直接取消招聘计划。拟聘用人员公示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十、拟聘用公示


十一、选岗

招聘岗位对应的招聘学校为2个及以上的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自主选岗。


十二、聘用


十三、咨询与监督电话(工作日工作时间使用)

政策咨询电话:0731-55512988(湘潭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 督 电 话:0731-55512987(湘潭市教育局机关纪委)

0731-58626298(湘潭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技术咨询电话:0731-58615602

附件:

1.2026年湘潭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及校医岗位表.docx

2.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3.2026年湘潭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及校医报名登记表.docx

4.2026年湘潭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及校医工作经历证明.docx

湘潭市教育局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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