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基本制度、暑假旅游等工作的会议纪要
时间:2012/06/21 16:52:14 来源: 作者:tyxy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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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2012年6月15日
地 点:文渊馆党委会议室
主持人:刘 强
出席人:周清明 彭克勤 符少辉 卢向阳 曾福生
方 逵 陈岳堂 周仲文 王 湘 齐绍武
唐汇国 张 立
参会人:周贤君 王奎武 钟荣华 贺建华 毛祥成
欧阳中万 向绪金 袁光敏 曾建英 匡 勇
胡泽友
记 录:李颂明
会议对《湖南农业大学教授委员会章程》、《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等文件送审稿进行了审议,并就暑假旅游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讨论。经研究,会议作出如下决定:
一、 关于学校基本制度的问题
原则通过由改革发展处拟定的《湖南农业大学教授委员会章程》、科技处拟定的《湖南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资产管理处拟定的《湖南农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审计处拟定的《湖南农业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改革发展处、科技处、资产管理处、审计处要按照会议精神,进一步修订、完善文件的有关内容,报党委书记或校长审签后,由学校行文实施。
二、 关于2012年暑假旅游、考察的问题
1.鉴于目前学校财力十分困难,为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各二级单位要积极配合,严格控制教职工暑假期间外出旅游、考察费用。
2.各二级单位组织教职工暑假期间外出旅游、考察,单位支付的人均费用最高不得超过3000元,超过部分自费,且所需费用必须自行全额垫付,不得预先从学校借支。待下学期开学后,各单位从本单位职工奖福基金中按规定报销。
3.暑假期间外出参加会议(正式组织的学术、学会、协会等)、培训学习、出差调研等,必须凭会议或培训学习通知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及分管财务的校领导审批,如需从教学经费中开支的,须报联系校领导以及分管教学的校领导审批(东方科技学院须报董事会审批)。不允许办理借支(科研经费除外),待下学期开学后,各单位凭审批签字后的会议或培训通知到计财处办理报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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