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推荐表和协议书常见问题
1. 如何填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是毕业生进入人才市场的通行证,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双向选择协议书及人事部门鉴证的必备材料.学校的推荐对用人单位来讲,具有较大的权威性和可信度,对毕业生求职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填写推荐表是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针对用人单位的需求列出自己突出的才能及爱好和特长.如:书法﹑外语、文学、管理、组织、社交、歌舞等,最好出具比较有说服力的证明材料,如英语、计算机等考试证书。
(2) 用人单位一般对院系的推荐意见比较重视。在填写推荐表之前,可以把自己的专长及就业意向与院系负责老师沟通,便于院系老师写推荐意见时有针对地取舍。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限一人一表。要求一律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字迹端正,不得涂改。凡在填表过程出现差错要求调换推荐表时,需将原推荐表交至就业中心,方可调换,请同学们务必认真填写、妥善保管。
(4) 因学校发给毕业生的正式推荐表每人一份,所以盖章后可多复印几份,以备在双选过程中与其他材料一起送给有关用人单位。只有当用人单位决定录用你且你亦愿意去时,才能将推荐表原件送给用人单位。
2. 如何签订就业协议书?
(1) 本人填写毕业生基本情况,并填写同意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意见;
(2) 用人单位签字同意录用并加盖公章;
(3)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字并加盖公章(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此项可略);
(4) 毕业生所在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总支印章;
(5) 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签字盖章,完成签约。
(6) 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分别交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二份,返回用人单位一份,毕业生自留一份。
3. 未经学校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可否要求换发?
教育部明确规定,学校在制定毕业生建议就业方案时,要完善相应的管理措施,与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一道,维护《全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严肃性。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双方就已构成契约关系(不论是否经学校盖章),毕业生如因故要终止与原签约单位的协议,必须办理违约手续。
4. 签了协议后,又被录取为研究生,怎么办?
毕业生提供如下材料,学校不作违约处理:
(1) 原签约单位同意解除就业协议的书面证明;
(2) 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3) 本人申请报告,并附院系党总支意见。
毕业生将以上材料送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经审核同意后即可。
5. 申请出国(出境)的学生户口和档案能否不转回生源地?
毕业生要求办理出国(出境)不参加就业的,向学院提出申请,交回就业协议书,经学院确认后,学校开具有关证明,将户口、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若学生联系其他地方落实接受户口、档案的,可持学校的证明,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转出手续,到院系办理档案转寄手续。户口、档案的转入手续由学生自己负责。
6. 学校依据就业方案已开具报到证,但学生有不去单位报到,有什么后果?
根据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毕业生,由学校报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批准,不再负责其就业。将其户口关系和档案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
(1) 自领取报到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报到的;
(2) 报到落户后,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接收单位,经教育拒不改正的;
(3) 不顾国家需要,强调个人无理要求,扰乱毕业生就业秩序的;
(4) 无理要求用人单位将其退回学校的;
(5) 其他违反毕业生就业规定的。
7. 毕业生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咨询与就业有关的问题?
毕业生咨询与就业有关的问题,可与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及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
8. 就业协议书签订时能不能先由学校盖章?
若用人单位提出,希望学校先盖章,则学生需要出具用人单位的接收函(可用传真件)并先经院系审核盖章。
9. 定向、委培毕业生如何就业?
以定向、委托培养方式招收的本科生及研究生,要严格按合同就业。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回原委培定向单位就业,则需办理脱培手续。脱培手续办理时间为毕业当年的7月份以后,具体程序见附录。
10. 如何处理考研(专升本)与就业的关系?
许多同学可能有考本(研)的打算,但面对就业,有的同学难以抉择。从社会需求和长远发展考虑,我们建议,毕业生要克服各种困难积极报考,因为以后本、专科十分普遍,已经没有多大的就业竞争优势。除非家庭经济状况需要及早就业,同学们还是应下定决心,积极争取报考。在报考成绩没有出来之前,或者考试以后即感到把握不大,就需要赶快行动联系单位。
11. 如何选择就业地域?
目前就业集中在几个热点地区。首先是长沙、广州、深圳等珠三角地区,其次是浙江、江苏、上海等省市。大家希望到什么地区,就需要对这些地区进行考察,了解就业环境、生活习惯、单位状况、未来地区发展前景等等。并且一定要与家人事先商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