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
复试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2号和《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为稳妥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及健康安全,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现制定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复试与录取工作,切实维护考生权益。
2.坚持“考核方式调整,录取标准不降”的原则,全力以赴保障师生健康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按质按量顺利完成。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维护考生切身利益,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组织管理机构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曹庆荣
副组长:王山群 何伟光 熊少波 刘周敏
成 员:唐吉平 周 平 何 轶 彭成根
职 责: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
2、学科复试工作小组
组 长:曹庆荣
成 员:何伟光 张 涛 李紫浩
职 责:学科(领域)复试工作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中级职称导师组成,其中1人为组长;另须配备秘书1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对专家打分表、复试成绩等表格进行整理、统计、上报及相关复试材料的存档等工作;候考官1名,负责核验考生身份及资格审查,向考生发送消息通知、组织考生有序参加面试,负责本组复试场地秩序维护、复试全程网络设备调试与全程录像录音资料的留存。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王山群
成 员:刘周敏 谭金飞 胡茂辉 李 鑫
职 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监督举报电话:0731-84617175(院研招办 10教南109)
3、网络远程复试技术保障小组
紧急联系人:张涛 联系电话:13607493122
职 责:具体负责全院研究生复试工作过程中的网络服务、设备管理、视频面试实施等技术保障与指导工作。
四、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一)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学科专业 | A类考生 |
总分 | 单科 | 专业 |
体育 (专业学位类) | 281 | 35 | 105 |
(二)各学科专业(专业学位领域、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
类别 | 学习 方式 | 学科 代码 | 学科 名称 | 研究方向 | 计划总数 | 其中单列指标 |
推免 | 单考 | 士兵 |
学术型硕士 | 全日制 | 040100 | 教育学 | Z2体育教育学 | 1 | 1 | | |
专业 学位 | 全日制 | 045200 | 体育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25 | | | |
非全日制 | 045200 | 体育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5 | | | |
(三)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见附件1)
复试名单见湖南农业大学体育学院官网http://tiyi.hunau.edu.cn/
五、复试与录取
(一)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分区分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复试方式由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的要求,本次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方式进行,复试平台使用中国移动“云视讯·云考场”招生面试系统,以腾讯会议、钉钉为备用。
(二)时间安排
2021年3月27日—3月30日考生资格审查;
2021年3月30日远程网络复试平台测试;
2021年3月31日上午8:30网络远程视频面试。
(三)缴纳复试费
1、缴费时间
3 月27 日 08:00—3月30日 17:00
2、收费标准
按参加复试次数缴纳,每参加一次复试缴纳 120 元。
3、缴费方式
微信缴费、支付宝缴费(详见湖南农业大学网上缴纳研究生复试费操作指南)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学院根据招生简章要求组织实施,审核结果需由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领导签字确认。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学院对考生的身份、报考资格、复试资格等严格把关,必须按照招生简章和和专业目录公布的要求逐一审核。
复试考生要签订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材料原件于入学复查时再核对,如发现复试考生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前准备以下电子材料,在面试前通过远程面试系统进行提交。
(1)应届考生需准备的材料:
①本人准考证(登陆研招网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
⑥还未毕业但在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验证考籍卡(证)、填写承诺书,保证2021年9月1日前可以毕业并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
⑦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加盖单位公章)。
(2)往届考生需准备的材料:
①本人准考证(登陆研招网打印);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书面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资格审查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⑤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加盖单位公章)。
(3)其它情况
①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如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②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③复试相关表格可在我校研招网下载:(http://yjsy.hunau.edu.cn/yjszs/sszs/xgxz_1595/)。
(五)心理健康测试和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和体检。
心理健康测试具体操作程序及时间安排见研究生院网站主页通知。
学校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自行到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进行体检,并按要求将体检报告在复试前上传至学校提供的平台。
(六)复试的形式和内容
复试主要以网络视频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30分钟。
复试内容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时事政策理解、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方式为定性评价,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测试方式:考生根据思政考核内容进行简短汇报及专家随机提问,时间:2分钟以内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开放性考试,以口头回答的方式进行;评价方式为定性评价,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湖南农业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附件。测试方式: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1题,作答后由专家根据回答情况提问。
3.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30分,听力、口语各15分,以口头作答的方式进行,考官根据互动对话情况进行评价后分别确定成绩。测试方式:考生英文自我介绍(2—3分钟),由专家小组中的英语面试官提问,考生作答。
4.综合面试:满分70分,以口头问答的方式进行,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科研素质和潜力进行考察。测试方式:专家提问,考生作答。
(七)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
复试成绩由英语听力测试成绩(满分15分)、英语口语测试成绩(满分15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70分) 三部分组成,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八)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①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不合格者;
②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③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④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⑤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⑥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⑦体检不合格者。
3.我院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48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1年6月1日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九)录取类别
1.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须于7月15日前将人事档案寄达我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其中往届生应按照要求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上交工资关系证明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调寄我校的,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学院(系)党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调取的理由和档案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录取当年8月31日),否则不予录取。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于7月15日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寄达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作出说明。
考生不能按期寄达人事档案或签定《定向就业研究生合同》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复试的纪律和要求
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对本院、本学位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
2.实行监督和巡视制度。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学校复试工作督查小组到复试现场巡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学院要加强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实行复试方案公开、复试名单公开、复试成绩公布以及拟录取名单公示。采取多种灵活的可行方式,及时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方案等信息。
4.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并在规定时限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5.加大复查力度。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新生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对拟录取新生进行全面现场复查。对材料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追究。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调剂复试办法
(一)接受调剂的学科专业、拟调剂人数
类 别 | 学习方式 |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拟调剂计划人数 | 研究方向 | |
|
专业学 位 | 全日制 | 045200 | 体育 | 2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
专业学 位 | 非全日制 | 045200 | 体育 | 3 |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 |
(二)调剂申请条件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剂复试名单的确定办法
根据调剂系统提供的调剂信息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确定调剂考生名单。
1.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且报考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在符合各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2.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制定选拔标准。各学院可根据学科差异,制定与学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考生选拔规则,但不得低于我校第一志愿复试的要求与条件,具体见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
(四)调剂复试的程序及要求
1、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登录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根据系统公布调剂要求以及接收调剂的专业、缺额填报调剂志愿(无论通过何种形式联系调剂单位的考生均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填写调剂志愿)。
2、学院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后由研招办发送调剂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
3、调剂考生复试后,学院将复试及拟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拟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须在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体育学院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