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职工平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2/05/29 15:13:40 来源: 作者:tyxy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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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工会:
近几年,我校开展了组织教职工参加平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活动。各部门工会积极宣传动员,精心组织,为办好这件实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不少参保教职工投保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获得了保险公司的经济赔偿,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事人的经济压力。目前,这项为期一年的保险即将期满,经研究,我校决定继续组织教职工(含内退职工)参加平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内容
该保险由三个部分组成:1、意外伤害保险(最高赔付1万元);2、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最高赔付4000元);3、意外伤害住院现金补贴保险(每天补助30元,最多补助180天)。
二、保费交纳
每人每年交保费20元,其中10元由校工会承担,其余10元由教职工本人交纳。教职工参保采取自愿的原则。
三、组织方式
以部门工会为单位集中办理投保手续。投保前请各部门工会做好教职工的宣传发动和参保教职工基本情况(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的登记造册工作(造册表从行政网上下载)和保险费筹集工作。各单位要确定一名责任人负责此项工作,于5月31日前将以上工作做好,同时将负责此项工作同志的姓名、联系电话填在登记表上,盖上本单位公章。
四、投保时间、地点
5月311500在 日(星期四)上午9:00,平安保险公司来人集中办理,请各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带本单位投保名册及电子文档和保险费到校工会办公室办理保险。(请各部门最迟不超过下午6:00)
五、注意事项
请各单位接通知后一定通知到每位工会会员,如属本人放弃投保的需备注。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2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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